中石化天价酒责任人被免职 13万元酒费由其承担
[提要]  

中广网北京4月25日消息(记者梁盛 张棉棉)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时逢油价再次上调,国有垄断油企巨头——中石化的奢侈消费,也就是所谓“ldquo;天价酒”事件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令民众倍感不平。今天(25日)下午,中石化就天价酒事件召开媒体见面会,公布了本次事件的调查结果。

  今天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了对下属的广东石油分公司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的调查结果,并且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一个处理的决定,中石化的联合调查组认为,广东石油分公司的总经理鲁广余购买的高档酒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点,第一点是严重违反了“ldquo;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和公司一个内控制度,第二是没有经过公司的领导班子的集体研究就擅自购买高档酒,是运作的过程不公开不透明,逃避监管。第三是通过虚假手段应付上级检查、欺骗组织,严重损害了中国石化的形象,也是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鲁广余个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中国石化党组就此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决定免去鲁广余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进行一个经济处罚,对已经消费的13万1100元的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上述决定已经形成了调查报告,于4月23号由鲁广余签字确认。

  中国官场和生意场上每天迎来送往要喝掉多少酒,几乎无从得知。但是4月11号晚上,一个名为"报料中石化"的网民,在天涯网站上晒出中石化广东分公司2010年9月购买茅台和拉菲的四张发票复印件,总金额达168万元。网帖称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ldquo;先后购进高档酒三批,总价值259万元“hellip;“hellip;所有酒都由个人支配使用”。

  事件一出,即刻引起了社会的广为关注,许多人认为,"天价酒"事件所反映的中石化的某些方面,和中石化作为在中国经济中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一家大型央企的地位,有些不匹配。一些声音更质疑,这批酒究竟从何而来?

  中石化今天召开发布会,表示从购进情况来看,鲁广余打着为公司进行业务活动的名义,总共花费了将近159万元人民币购买了大量红酒和白酒。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书记何敏君介绍了这批高档酒的购进情况。

  何敏君:查了以后最终是两批酒,一批酒是向茅台酒公司买的,一共480瓶,958320块资金给了茅台酒公司,茅台酒公司也把酒给了广东石油,这是白酒。红酒购买单位珠海的一家贸易公司,资金花了630720块钱,购买的696瓶酒,这个是购进的情况,一共159万。

  由于酒品金额巨大,2010年10月,中石化总部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并检查发现问题后,责成鲁广余同志立即整改。为应付整改、紧急回收资金,鲁广余派人联系了广州天河某贸易部和广州黄埔某商行,并于10月20号以广州石油分公司的名义将部分高档酒销售发票开给了这两个买家,其中,4张共59瓶的红酒销售发票、8张共442瓶的白酒销售发票,最终成为了“ldquo;非油品经营”的项目。而这些发票就是网友最初在网上贴出的发票帖子。

  何敏君:他(鲁广余)为了应付这个检查,就开了一共是12张发票,这12张发票是这两家单位收回了314293块钱,这个是从广州黄埔这家公司,还有广州天河贸易部的是734162,我们广州石油开的票,把钱打到了广州石油这两家单位。

  发票虽然开了,但这两家企业却并不需要这些酒,换句话说,这只是鲁广余为应对调查组而想出来的临时招数,这些酒实际上并没有销售给这两家,因此这两家公司只是把钱打给了中石化广州石油公司,然后拿到了12张只有平均价、却没有单价明细的发票,手中更无高价酒。那么,这两家企业的资金又该如何去填补?

  此时,南京某混凝土公司、泉州某建材公司、山东某宾馆、南京某咨询公司、南京某信息公司五个买家于是在2010年11月出现在“ldquo;天价酒事件”的名单中。

  何敏君:这个酒原来是存在广东石油,在那里存着,然后这个酒直接给了这五家,当时中间广州的这两家单位,等于说先给我们打的钱,没看见酒,酒真正卖给了这五家单位,他拿到酒以后才把钱打到这两家。

  据了解,鲁广余将450瓶茅台酒以高于购进的价格卖给了上述5家单位,销售价格分别为:飞天茅台859元/瓶、15年茅台5780元/瓶、30年茅台9802元/瓶、50年茅台12285.25元/瓶。从最开始,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进的480瓶茅台,此时已经卖掉了450瓶,但红酒却是一瓶没卖。

  何敏君:那么这个酒其实没有全部卖完,有一部分消费是613瓶,还有一部分在库存里头。

  中石化负责人何敏君表示,购进的红酒中购进的红酒中部分用于业务活动,其中:高档酒15瓶(2002年玛歌10瓶、2003年拉菲2瓶、2000年拉菲副牌3瓶)、低档酒598瓶(巴隆478瓶、389奔富120瓶)。按进货价计算,价值131124元。此外,经盘库证实,剩余茅台30瓶,按进货价计算,价值167970元,剩余红酒83瓶,按进货价计算,价值499,520元。而对于剩余的这些红酒和白酒最终将如何处理,中石化方面表示,目前还尚未考虑。

  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叶檀表示,茅台事件只不过是冰山一角,需要追问的是由于中石化是一个大型国有垄断企业,那么对于其他的分公司有无类似情况呢?

  叶檀:因为他是一个庞大的企业机构,在其他公司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第二个它的内部整改跟外部的监督之间如何协调?

  在叶檀看来,天价酒事件实际上不仅显示了中石化缺乏内控机制,更是缺乏有效的成本控制,如果中石化的财务机制越来越严格,越来越接近市场体制即便不对人民负责,也不会做出买天价酒供分公司高管自用,列入非油品经营项目这样的事情,如果中石化财务机制漏洞百出,即便是中石化董事长再想对人们负责,最终也只能对高管们的贪腐眼开眼闭,而这也是众多央企应该共同吸取的教训。

  叶檀:他说现在重要的问题是我见了两个黑幕,第一个黑幕是监管黑幕,我们已经看到,集团内部已经处理过了,只不过公众不知道,它的信息沟通是不通畅的,不透明的,它没有作为一个国企跟公众之间有一个非常通畅的沟通渠道。

  第二个黑幕就是它的内部管理机制的问题,因为我们知道它现在公布是100多万,事实上我们也知道,100多万的成本对于这样的公司来说确实是九牛一毛,因为它每年的盈利几千亿,所以对于它来说这个数字太小了,它任何一个做账的时候做进去就行了,所以如果说这样的公司不建立一个非常严密的内部考核体制,不建立一个非常科学的现代化的一个财务的体制,那么这样的事情其实是无法断绝的,这也大家最最担心的事情之一。

版权所有:《企业管理》杂志社   京ICP备:12008127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695号

网络运营:北京中企文创文化传媒发展中心

电话:010 68701918 6846787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1号楼519室

邮政编码:100048  E-mail:qiyeguanlizazhi@yahoo.com.cn

www.cec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