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针性破产照顾2000家困难国企
[提要]  


  据国有企业的“大管家”——国有财物监督处理委员会的官员泄漏:“近年已有3000多家国有企业依照这些特殊方针破产,使一批国有困难企业顺畅退出商场。经开端了解,还有大约2000家国有困难企业急需通过方针性破产退出商场”。

  据介绍,这2000家国企将是破产法一同施行中的最终特例,它们大多是地处偏远地区的军工企业和资源干涸的矿山。在3至5年这一期限中,这些企业将完结方针性破产,彻底退出商场。国资委的官员表明,到时,国有企业、外企和民营企业将在同一同跑线上,依照商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和规则运转,对等竞赛,适者生计。草案起草小组成员李曙光教授指出:这意味着国企通过最终的阵痛,将走向商场成为真实的竞赛主体。

  而一位法令专家也指出,“国有控股、国有参股的企业是否按草案规则的企业破产程序来实行,怎样按程序实行,这还需求进一步予以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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